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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學年度第2學期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原住民優秀學生獎學金
說 明:
一、 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補助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原住民優秀學生獎學金要點」辦理。
二、 請符合申請之學校依照要點規定,填妥申請表件依限向主管機關提出申請,逾期申請者,不予受理。申請方式說明如下:
   (一)學業優秀獎學金:
   1、本署所轄學校:110學年度第2學期請於111年3月31日前,將申請資料造冊函送臺中市立長億高級中學。並請填寫「(學校全銜)學業優秀獎學金彙整表」電子檔,email至承辦人陳先生信箱(besttseb@cyhs.tc.edu.tw)。
   2、請直轄市、縣(市)政府協助轉知所屬學校提出申請,並經審查依核配之名額,由直轄市、縣(市)政府造冊,110學年度第2學期請於111年3月31日前函送臺中市立長億高級中學。並請提供合格名冊電子檔,email至承辦人陳先生信箱(besttseb@cyhs.tc.edu.tw)。
   (二)才藝優秀獎學金:
   1、本署所轄學校:於111年4月26日前彙整造冊函送臺中市立長億高級中學。並請填寫「(學校全銜)才藝優秀獎學金彙整表」電子檔,email至承辦人游小姐信箱(aborigines@cyhs.tc.edu.tw)。
   2、請直轄市、縣(市)政府協助轉知所屬學校提出申請,並由學校進行原住民資格審查,送直轄市、縣(市)政府彙整後,於111年4月26日前函送臺中市立長億高級中學。並請填寫「(縣市名稱)才藝優秀獎學金彙整表」電子檔,email至承辦人游小姐信箱(aborigines@cyhs.tc.edu.tw)。
   3、個人單項才藝優秀獎學金之申請人需檢附110年4月16日至111年4月15日參加教育部(含各司處)或本署辦理之全國性個人才藝競賽獲獎證件文件影本。
   4、團體賽特殊才藝獎學金之申請人需檢附110年4月16日至111年4月15日參加參加教育部(含各司處)或本署辦理之全國性競賽,獲團體獎前三名證件文件影本。
三、 請學校承辦人確實審核申請人應具有原住民身分,未具原住民身分者,則不符合申請資格。
四、 本案相關附件、注意事項及常見問題請至臺中市立長億高級中學網站,「校園重要公告」下載(或直接點選連結https://school.tc.edu.tw/open-message/064336/view-news/4613)。如仍有疑問,學業獎學金相關問題,請洽陳先生(04)2270-4022分機108;才藝獎學金相關問題,請洽游小姐(04)2270-4022分機1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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