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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署修正後「高級中等以下學校特定人員尿液篩檢作業執行計畫」
一、 依據教育部112年5月1日修正發布之「各級學校特定人員尿液篩檢及輔導作業要點」(以下簡稱作業要點)及本署112年5月26日臺教國署學字第1120066725號函續辦。

二、 依據作業要點第4點第1款規定,「每學期開學日起3週內經導師、校內之任課教師、專業輔導人員或職員工觀察後,或由學生之法定代理人或實際照顧者主動反映,依特定人員類別提報特定人員名冊,交由相關業務承辦人(或指定專人)彙整,並召開會議審查,經審查後之特定人員名冊應簽請校長核定。」

三、 旨揭修正後執行計畫,業經本署112年5月26日臺教國署學字第1120066725號函知各該主管機關在案;惟查前次修正,未依前開作業要點規定配合修正執行計畫第4點第1款。為使執行計畫與作業要點規定一致,復修正本執行計畫如附件。

四、 請各該主管機關確依本執行計畫辦理,並積極督(輔)導所轄學校校內特定人員尿液篩檢作業相關工作之推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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