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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送修正「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學生宿舍防疫管理指引」1份(111/10/13起適用),如說明,請查照。
一、 依據本部111年9月13日臺教授國字第1110122326號函(諒達)辦理。
二、 配合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防疫政策,調整宿舍防疫措施,住宿學生同寢室室友出現確診或快篩陽性個案,於「自主防疫期間」請參照最新版「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及幼兒園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疫管理指引」內出現確診或快篩陽性個案之應變措施辦理,並自111年10月13日起施行。
三、 請持續落實宿舍環境消毒及個人衛教宣導(如:配戴口罩、加強手部清潔消毒、公共空間及常接觸表面之清潔消毒、注意呼吸道衛生及咳嗽禮節相關事宜),同時強化自主健康監測等防疫措施。
四、 請隨時注意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最新防疫政策,本部將持續配合疫情發展適時調整學生宿舍防疫因應作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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