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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關詐騙集團手法日益更新,請各校加強宣導預防詐騙應處作為,如說明
一、請各校運用朝會、週會等各項集會場合或班級導師時間宣導各種新興詐騙手法,同時透過跑馬燈或其他靜態展示方式加以宣導如何預防詐騙,另家長及學校師生可透過查詢內政部警政署「165全民防騙網」(https://165.npa.gov.tw/#/)、內政部警政署刑事警察局全球資訊網(https://cib.npa.gov.tw/ch/index),或加入內政部警政署165防騙宣導LINE好友得知最新詐騙手法,強化自我安全被害意識宣導,以避免成為詐騙受害者。

二、 依本署「強化校園安全防護機制實施計畫」,考量學校自身特性,研訂校園安全防護具體應處作為,倘掌握學生校內(外)疑似詐騙行為,應適採疏導、勸阻及轉化等輔導手段,及時消弭可能衍生為重大校安事件;另學校如有處遇狀況,可依「維護校園安全支援約定書」適時請求警方支援,以落實校園防護工作,維護學生就學安全。

三、 為防範各式詐騙手法進入校園影響學生身心發展,請各校積極主動採取以下作為:
   (一)若發現學生有疑涉網路詐騙之行為,應依教育部「校園安全及災害事件通報作業要點」規定時間及類別完成行政通報作業,即時掌握學生涉入程度及是否涉及他校學生,並由學校學輔人員邀請家長一同輔導學生,並協助提供所需的法律諮詢服務。
   (二)持續加強宣導若有發覺疑似網路詐騙之網站,應立即向「iWIN 網路內容防護機構」提出反應外,另依教育部「學校訂定教師輔導與管教學生辦法注意事項」內基於維護學生學習權、受教育權、身體自主權及人格發展權,且維護校園安全與秩序,應於輔導管教學生前,運用各項作為(班級經營、通訊、面談及家訪)先行瞭解學生網路詐騙等偏差行為之原因,針對其原因選擇解決問題之方法,視狀況調整或變更輔導作為,並記錄備查,以期從源頭斷絕可能之誘發犯罪因子。
   (三)另各校應與警政單位合作辦理預防詐騙相關講座或研習活動,落實教職員工生危機意識,了解應變處理流程,提升自我防範危安因子之警覺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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