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治幫派
防制重心須結合個人、家庭、學校、社區力量,採取「及早式干預法」及「總動員式參與法」,共同協力防制校園暴行。
一、「及早式干預法」
落實良好「家庭育兒政策」為犯罪防治之基礎,採取「及早式干預法」,以減少小孩暴力傾向。
二、「總動員式參與法」
結合個人、家庭、學校、社區力量,採取「總動員式參與法」,共同協力防制校園幫派。而其具體作法如下:
1、推展親職教育,強化家庭親職功能,預防青少年偏差行為。
2、製作相關校園暴行資料及指導手冊,以供家長使用。
3、製作一份簡明易懂活潑的介紹校園暴行錄影帶,以供社會大眾參考。
4、實施教職員訓練計畫,以加強對於校園暴行問題的認知。例如教導老師協助同學鑑別同儕之良窳、勿使學生進入不當場所、留意重點時間學生之行為、留意偏差行為徵候、加強管制校園安全、嚴密監控學生彼此間之暴力問題、嚴厲禁止攜帶任何凶器、落實學生出勤管理並加強與家長之聯繫溝通、嚴密區分「校外幫派」與「校內幫派」之活動等。
5、加強與警察機關之橫向聯繫,遇幫派滲入校園事件立即協調警察機關協助辦理從嚴檢肅。
6、落實學校法治教育,增強學生法治觀念、使其知法守法,防範聚合結黨、參與幫派。
7、發揮校園通聯器材之功效隨掌握狀況,保持高度機動性,以遏止行為偏差學生聚眾滋事之情事發生。
8、學校訂定明確的規則與處分標準。
9、加強校園幫派實證研究,以協助了解實際校園幫派問題。
10、結合社區力量共同防制。
引自:台中縣警察局